各系辦:
根據中國博士後基金會《關于開展2012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有效結合内地與香港的人才資源和研究資源優勢,造就世界一流科技人才,共同促進國家科技和社會經濟發展,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與香港學者協會共同實施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計劃,簡稱“香江學者計劃”。 現就我校做好2012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學者計劃”主要内容
“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後研究,為期兩年。2012年度拟選派50人(視港方遴選情況可适當增加),資助經費為每年15萬元人民币和15萬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科研補助、醫療保險及往返旅費。 “香江學者計劃”人員視為内地派出單位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需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登記備案。
二、申報條件
我校應屆博士畢業生、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在職教學、科研人員,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
(二)獲得博士學位(或通過校級博士學位答辯),身體健康。
(三)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
(四)擁有下列學術或科研經曆之一:
1.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等;
2.作為主要研究人員參加“863”、“973”、國家知識創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項目;
3.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或學術榮譽稱号以及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
4.單位的學術技術帶頭人或後備人才的重點培養對象。
三、申報程序
(一)遞交申報材料
申請人按照港方提供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和招聘職位(詳見中國博士後網站chinapostdoctor.org.cn)2012
1.申請人填寫《“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簡稱《申報表》),并将《申報表》及主要證明材料複印件合訂本一式5份(A4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和《申報表》電子版發到weilalf@163.com。
主要證明材料複印件包括:科研學術類獎勵或專利證書、重要的學術稱号或榮譽稱号證書、學術專著的版權頁或重要學術論文等。申報材料要簡明,介紹性文字要準确、寫實、重點突出。獲獎成果需注明頒獎單位和獲獎時間、等級、位次(用“位次/人數”表示);著作、論文需注明出版社、發表刊物名稱,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學院認真審核彙總,确定推薦人選,并填寫《“香江學者計劃”單位人選推薦表》和《“香江學者計劃”單位推薦人選彙總表》電子版,交人事處博士後辦公室,電子版發至czq1228@nuaa.edu.cn
(二)人事處審核材料并彙總後報江蘇省專家管理和國際合作處,并由省專家管理和國際合作處統一報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
(三)确定人選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按照候選人數和入選人數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選人并提供給港方。港方對候選人進行第二次遴選,最終确定人選,并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通知“香江學者計劃”赴港人員所在單位及本人。由推薦單位負責辦理相關派出手續。
(校聯系電話:84895949 ;聯系人:常志慶)
附件1:“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doc
附件2:“香江學者計劃”推薦表.doc
附件3:“香江學者計劃”彙總表.xls
附件4: 2012年“香江學者計劃”申請項目目錄
附件5:“香江學者計劃”實施細則(暫行)
院辦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