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辦: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選拔首批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和校長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蘇教師〔2012〕6号),江蘇省将選派第二批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赴境外研修。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研修時間
境外研修時間一般為12個月。
二、申請條件
(一)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愛崗敬業,身心健康,具有學成回國為學校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根據《伟德国际1946bv官网2012年教師公派出國(境)留學項目申請指南》政策導向,申請人須為2011年申報過“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未被錄取的人員或确定将申報2012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的人員。
(三)申請人
(四)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教學、科研成果突出。
(五)具有較好的外語基礎,通過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英語PETS5,下同),或外語本科及以上畢業,或近10年在同一語種國家學習或工作一年及以上。對申請到港澳台地區研修的,外語不作要求。
學校優先推薦已聯系落實境外接受高校、外語達到規定要求的人員。尚未聯系落實境外研修單位、外語尚未達到規定要求的人員,條件優秀的,經學校專家評審,可錄取為預備人選,預備期不超過一年。預備人選應抓緊聯系落實境外研修單位,強化外語學習,及時報名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
(六)研修目标明确,研修計劃切實可行,一般應提供境外接受高校的邀請函。境外接受高校一般由申請人自行聯系。申請人的境外接受高校必須為世界排名前200強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機構,研修的學科應排名世界前列。世界200強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1年排名為參照(見附件1)。
推薦人選境外研修單位的邀請函,應由導師本人或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邀請函應明确導師姓名、從事專業和職稱等。原則上推薦人選聯系的導師應具有正高級職稱。
(七)已獲批國家和省公派留學資格、尚未出國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員以及獲得過國家、省公費資助出國留學、回校工作未滿3年的人員不予推薦。
三、支持方式
資助經費由江蘇省教育廳和學校共同承擔。
四、管理和考核
研修人員回校三年内應達到以下要求之一:1.開辟一個新的研究方向并取得一定成果;2.發表論文被SCI、EI收錄2篇以上;3.引進一本原版教材并能使用雙語教學;4.開設一門反映學科(專業)前沿的新課。研修人員回校滿三年時,省教育廳将通過适當方式進行考核,對未能達到上述考核要求的,酌情扣回相應的資助經費。
五、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1.《江蘇省高校中青年骨幹教師境外研修推薦表》(見附件2,電子版1份,紙質版一式1份)、《江蘇省首批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境外研修推薦人選彙總表》(見附件3,電子版1份)以及附件材料(A4紙雙面印刷,裝訂成一冊,一式1份)。請于2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紙質文檔交到本部院黨政辦509,電子版發到weilalf@163.com。
2.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錄(須标注頁碼);
(2)學曆學位證書、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複印件;
(3)全國外語水平考試、托福、雅思、GRE或全國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成績單複印件,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英語培訓獲得的高級班結業證書複印件。如無以上材料,則提供相當于英語4級及以上水平的證書、成績單複印件或證明材料(小語種由學校出具證明);
(4)近10年在同一語種國家學習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的證明;
(5)境外研修單位邀請函複印件;
(6)承擔的主要科研項目、獲獎及專利情況的證明複印件。
(二)推薦名額及報送時間
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中青年骨幹教師推薦名額,我校共可推薦8人,根據學校要求,我院可以推薦人數不超過1人。
附件1:2011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行榜(前200位).xls
附件3:江蘇省首批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境外研修推薦人選彙總表.xls
院黨政辦
201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