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級研究生指導教師、畢業研究生:
學位論文評審、答辯和學位授予審核工作即将開始,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碩士生培養資格審查
(一)2021年11月30日前,2019級碩士生提前在研究生新系統(學生登錄(新))的“畢業與學位-培養環節自檢”處查看是否有未通過項,有問題請盡快解決。
(二)2021年12月10日前,學院對2019級碩士研究生進行培養資格審核。
(三)中期考核、開題報告、專業實踐報告等未按時提交,學分未滿足要求,培養計劃未完成等,将不能夠通過資格審核。
二、學位論文評審
(一)查重
1. 論文系統提交
2021年12月20日前,碩士生完成學位論文,并在研究生新系統中的查重界面上傳該論文(論文要求PDF格式,文件名為:學号-姓名),以備查重。
學院将會統一下載學位論文送交研究生院進行查重。查重結果在查重結束後,研究生可直接在研究生新系統中下載查看。
2. 查重不合格重新檢測申請
查重檢測結果在10%以上即視為檢測不合格,不能送審,需修改後申請重新檢測。申請重新檢測時學生需提交書面修改說明,由學生本人簽名,導師審核并簽署意見後,于2021年12月25日前交至學院研究生教學辦。
(二)評審申請
1. 流程
(1)研究生申請。培養資格審查和論文查重通過後,研究生在系統中填寫學位論文送審申請;
(2)導師審批。導師在研究生新系統(教師登錄(新))中審批。
2. 時間
2021年12月28日前完成學位論文評審審批手續。如申請延期送審和答辯,必須在2021年12月28日前完成相關手續。
(三)評審
1. 校抽檢
學校于2021年12月10日前通過電子搖号确定校抽檢名單,并在研究生院網頁上發布。進入校抽檢者,須于2022年1月4日上午前報送抽查學位論文材料;如不能及時報送材料,需要申請延期送審,且至少延期到2022年3月以後方能申請論文送審。學院對校抽檢者不再進行盲審。
2. 學院評審
校抽查評審以外的學位論文由學院組織評審,學位論文進行隐名雙盲審。請研究生于2022年1月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班長,由班長統一提交至學院研究生教學辦。
(1)指導教師對碩士學位論文審查意見書(在教師系統下載),導師簽字。紙質一式一份。
(2)學位論文。電子版壓縮包,包括論文PDF格式(個人及導師信息請隐去),評閱書word格式(見附件1),文件名統一用論文編号(具體編号見附件2)。
(3)碩士生學位論文格式自查表(見附件3)。紙質一式一份。
(4)在讀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複印件(封面、目錄和文章首頁)或正式錄用通知(需附樣稿)、授權專利複印件等,每份材料的首頁上均需有導師簽字。紙質一式一份。
(5)評審費800元/人。
三、學位論文答辯
(一)2022年3月10日前,學院将同意組織答辯的碩士學位論文評閱結果末位5%的學生名單報送研究生院參加學校組織的答辯,同時在學院網上公布學院抽查公開答辯的學生名單。
(二)學位論文答辯時間安排在2022年3月11日至3月24日之間。如申請保留答辯資格,研究生須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相關手續。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按學科統一組織,因特殊情況需要單獨答辯的需要提前提出申請。
(三)學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學院長、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和各學科負責人構成的學院答辯領導小組,負責學院的學位論文評審與答辯工作。
(四)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三人(導師不參加)或五人(導師可以參加)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專家或非本學院專家;委員為副教授、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答辯委員會主席應由與學位論文密切相關的知名專家擔任,答辯秘書須由講師及以上資格的教師擔任。
答辯過程中對專家提出的問題,應采用即問即答的方式,不允許經準備後集中回答。答辯情況由秘書記錄(包括提問及答案)。
四、學位歸檔材料報送
答辯結束後,于2022年3月26日前,研究生提交以下歸檔材料:
過程材料按學院要求目錄整理好後,交到學院研究生教學辦。
(二)學位論文(最終版)
1. 學位論文(最終版)紙質一式三本。三本論文承諾書上,學生均需本人簽名;兩本(線裝本)請導師在扉頁上簽名。
一本線裝交圖書館,兩本交學院研究生教學辦。
2. 學位論文(最終版)電子版分别提交至校圖書館、研究生院。電子稿承諾書必須由本人簽字。
五、學位學院評定、校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初選
(一)2022年3月28日前,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各答辯委員會根據學位論文内容、評閱意見和答辯情況,組織推薦校優秀碩士學位論文。
(二)2022年3月31日前,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會議,審議學位審批、校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初選。
六、其他
(一)在學期間未能達到學校或學院規定的授予碩士學位的要求,但滿足其它要求,可以參加學位論文答辯;答辯通過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交保留學位授予資格申請,可先予以畢業離校;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暫不受理其學位申請,在學校規定期限内滿足要求後,再受理其學位申請。
(二)申請保留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資格的最長時間(含休學)為2年,從入學之日起至學校可受理其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申請的最後日期止。
(三)校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将結合江蘇省優秀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選工作時間安排進行,具體時間和材料報送要求待學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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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3日